問題:同一建設項目的新建、擴建兩份或多份環評的工程在同時間竣工,在環保驗收時,請問可以合并驗收并編制一套自主驗收監測報告和驗收意見嗎?
答復: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的相關要求,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管理要求,對建設項目依法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、環境影響報告表,并獲取環評審批意見,建設項目竣工之后,對建設項目所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,請遵照執行。如你項目存在多個環評批復,應核實是否存在建設過程中的重大變動并進行的相應手續履行情況,并按照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》完成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。
文章轉載于環保人、廣東省生態環境廳